大夏明德十年,把持朝政,结党营私,贪污奢靡,暗害先帝……
犯下十八条大罪的犯官之子,阉人魏氏云舒,被朝野上下联名参奏,少帝大怒,即刻命人抓捕,投入诏狱。
犯人魏云舒对自己的所有罪行供认不讳,唯一的要求,是将即刻施行的斩首之刑,换为凌迟。世人皆唾之贪生怕死,魏云舒接连上奏,少帝终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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