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第一拍”的成功举办,在国内和国际上都没有产生的负面效应,参与观摩学习的十七位市长回去后,纷纷向国W院申请国有土地有偿转让的报告。
纷纷建议献策,城市建设的发展严重滞后,老百姓的住房面积严重不足,已经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需要,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紧张,认为国有土地公开有偿转让势在必行。
八八年,人大通过宪法修正草案,将原来规定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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