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因欠缺抗辩通知书而作出索偿2。67亿港元连同利息之判决”。
原沪海地产是一家香江上市公司,港交所从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出发,6月9日,获香江高院委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公布接管沪海地产及其附属公司所有资产,负责股权清算。
7月28日,香江高院再颁令状,安永会计师事务所被委任为周正益在香江或其它地方之财产的接管人,并有权管理该等财产,以保存其价值及调拨该等财产以便于偿还上述判决的款项。意即安永亦成为周正益名下个人资产的接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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