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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G小说网 > 都市言情 > 北宋大相公 > 汴梁时月 第四百三十章 开赛

汴梁时月 第四百三十章 开赛(3 / 9)

和杂户之间,已经高于部曲,宋代官府的工匠是雇佣来的,乐户地位自然也更宽松,接近良人。

宋代户等制远比前代完备﹐在赋役制度上的重要性更为突出。两税的支移和折变﹐规定先富后贫﹐自近及远的原则﹐往往上户从重,下户从轻。其它如和买﹑义仓﹑科配等等都有类似规定。在灾年则往往按户等高低﹐首先蠲免或减少下户的赋税﹐并对下户实施赈济。在差役方面﹐北宋前期和中期﹐第一﹑二等户任耆长﹑户长﹑里正﹑衙前﹐第三等户充弓手﹐第四﹑五等户充壮丁。摊派夫役﹐有时也按户等规定各户出夫多少。古代政权实行户等制是从维护统治稳定出发的。目的在加强广大农民对朝廷官府的信任感与接受度﹐同时又能增加更多的赋役。但在实行的过程中﹐首先破坏户等制的正是地主土豪。大家富户勾结地方官吏﹐往往将赋役转嫁给贫民下户。贫下中农无法维持生活就是落草为寇。这也就是所谓的农民起义。

地主占有土地、剥削客户的主要手段是收取地租。租佃关系已经成为宋朝主要的剥削形态。地主和佃客之间订有口头或书面租佃契约。宋初比较通行的剥削方法是分成租制,地租一般都占收获的五成以上。少数客户自有耕牛,耕种所得一般与地主对分。相当多的客户没有耕牛或农具,向地主租赁,一般要把收获物的六成以上交给地主。另一种剥削方法是定额租制,由地主规定地租定额。在租佃制下,佃客对生产有较多的支配权,但地主可以随意增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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