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余的时间,成都城内,破家散财者达240余户,其中大小贾30余家,余者悉为蜀之权贵、大臣,自宰相毋昭裔以下,凡家产丰盈者,略无幸免,其所拥之财货、土地尽数收缴,家眷宗族悉集于成都城设营拘押。向都帅以行营转运使张美,专门负责其事。
成都以外,梓、绵、汉、简、眉等州,皆是如此,将校皆效此法,平原诸州,勋臣、官僚、豪强,几无幸免。前后集中拘押之众,达五万余人,赵普到任成都后,本欲将之尽数迁出蜀地,然逢乱起,由此耽搁。
所缴之钱财粮帛无数,诸军自将佐以下,悉获其利。乱起之后,其余原本投顺的地方将吏,因忌于此,而集众婴城,抗拒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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