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疍民虽然被允许上岸生活,但他们基本上属于赤贫阶层,建不起像样的民居,因此多选择在靠近圩镇的河汊滩涂“海皮”上搭木棚聚居。元老院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门通过了相关的法律文书, 把这些“国有土地”以“村集体用地”的名义划拨给各个新建的疍家村。明确每个村落的四向界限和占地面积。这也是为了防止日后出现争地扯皮的现象。
疍民的木棚基本上以竹木为架,以竹篱苇席为墙,茅草作顶,地板床榻都是竹条编成,四面透风漏光。小的仅能容身,大的也不过能摆下两张床, 一律是干栏式的高脚吊楼。
邝露主仆随曾鲑鱼进了村,一路看来, 这些“房屋”连他家乡下庄园的猪圈都不如。但是对疍户们来说,拥有自己的房屋让他们觉得十分骄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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