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内,经过一连串的审判流程后,最终法官宣判了审判结果。
被告“TY传媒”草拟了起诉书并且发送到了原告苏晨的邮箱中,但由于证据不足,起诉书不予成立。
反之,起诉书的内容涉嫌捏造事实,对原告苏晨造成了困扰,经过法院决定,判处被告TY传媒赔付原告苏晨精神损失费等,金额四十万有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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