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面待着,不用进监狱受罪。这是自己祈望最好的结果,终于梦想成真了。
杨涛拿到判决书的一个星期里,去派出所、司法所、社区等许多部门报到,人家同意接收你,才算正式办完了。最后司法所所长要求杨涛找一个监护人,来监督杨涛平时的一举一动。他的作用就是怕当事人一旦有什么事以后,司法所联系不到人,这时候就需要监护人来告诉司法所当事人出什么事了,怎么不回复司法所的调查了。
实际上没有什么作用,当事人如果在缓刑期间再犯罪进监狱,也与监护人没有关系、监护人也不会受牵连!这是要靠自觉、自律!如果自己不反省、不忏悔,还是会犯罪进监狱的。让什么人监督都没有用,即使警察在旁边看着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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