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心里很焦急,因为他哥在派出所探视时,告诉杨涛,让他放心,在看守所已经托好人了,找了看守所所长,请他吃的饭,答应会照顾杨涛的,让杨涛在看守所不会受罪。而且他哥已经给杨涛在看守所存了钱元钱,可以在里面买吃的和其他日用品。
他哥还说只有到看守所了,检察院才能提审你;现在在派出所待着,说明警察处理杨涛案子的材料还没有整理好。杨涛寻思他的案子,比较简单,人赃并获,只要按照程序走,最快三个月就可以法院宣判了。到那时杨涛想到最好的结果就是缓刑判一缓二,但是最起码也要在看守所被关押三个月才能出来。
而且听办案警察说,“杨涛你们现在很合适,在派出所和看守所待着这段日子,都算刑期!例如你判两年,但你在宣判前已经在看守所里待了半年,那么这六个月也算刑期,那么你还有一年半就出去了!要是在以前,你在看守所等待法院宣判的时间不算刑期,只有在监狱服刑才开始算刑期。”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