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其责颇重。
迩来内外官及诸势要不循旧制,凡事无分公私大小,皆属干理,又从而凌辱之,且占役夫甲弊非一端,乞严禁前弊,稍重其权,仍增置副指挥二员分理其事,有不职者黜之。”
朱见深采纳了姚夔的意见,颁布法令:自今兵马司务遵旧规,行事内外官不得擅自差遣,若干役使五城兵马司的士兵,违者许直接上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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