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爬过山脊,林小凡的鞋底已经踩碎了第三片露水凝成的薄冰。他贴着岩壁蹲了半刻钟,等那队劫匪在前方岔路口骂骂咧咧地选完路,才继续挪动。五十步,不多不少,刚好是他们回头时视线模糊的距离。
他刚才差点被一块松动的石头出卖。右脚刚踏上斜坡,底下碎石哗啦滚了一串,前头扛麻袋的家伙立刻停步转身,刀尖朝外扫了一圈。林小凡当场趴下,脸贴冷泥,顺手抓了把枯草盖在背上,活像路边一堆被夜雨打塌的烂柴火。那人眯眼看了几息,啐了口唾沫:“妈的,山猫刨食罢了。”这才重新迈开腿。
林小凡没动,等他们走出二十步才缓缓抬头。鼻尖蹭着湿土,味道发腥,混着点铁锈味——这山里早年挖过矿,废道纵横,难怪这群人不走官道。他盯着地上那串新脚印,发现靴底纹路整齐划一,不像流民拼凑的破鞋,倒像是统一配发的制式装备。领头那个左脚外侧有道刮痕,明显是昨夜踹翻粮筐时磕在石棱上留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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