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凡刚以“持尺人”身份重归仙界,就目睹了匪夷所思的一幕:
雷公电母捧着《天条实施细则补充说明(试行版)》,理直气壮地给一个贪官“减刑”:“根据新规第1314条,主动上交赃款并撰写万字忏悔录者,可折算为社区服务三十日。”
那贪官得意洋洋,交出一堆废铜烂铁充作“赃款”,交上去的忏悔录更是辣眼睛——《我的贪污心得:论资源优化配置的必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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