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古时规定,生父母去世,子女要进行最高级别的服丧,为期二十七个月。之后便可结束丧事,称为“除服”,除服之后,婚姻之事便无需再受拘束。而阮家与江家定亲至此,也已经过了数年时间。所以阮元听得父亲讲起婚事,也没有再犹豫,当年十二月,一切准备妥当,便开始了与江氏的婚礼。
婚礼前一天,阮承信也为阮元准备了一个简单的冠礼。入清之后,由于服饰发型的强制变化,行冠礼的人已经越来越少。但有些好古的士大夫偶尔为之,也是常事,并无严禁。冠礼之后,阮承信也给儿子准备了字:伯元。阮元字伯元,便是从这时开始的。(一说阮元另有字梁伯,但使用极少。且两字并行,往往有之,此处从简。)
江昉得知阮元即将大婚之事,自然大喜,嫁妆自然是不少的,又在罗湾之地,为阮家备了新居。此举既为嫁女之需,也有祈愿阮家时来运转之意。阮承信最初当然不愿,但架不住江昉盛情厚意,也便答允了。新居不大,但很精致,给阮家减少了不少开支。
验证码验证正确才能显示加密内容!
1次验证码通过可以阅读10页面
如果您是使用浏览器的阅读(转码)模式请退出阅读(转码)模式才能通过验证码验证!
使用验证码验证主要是防止机器人爬取及浏览器转码为您的阅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