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义的案子是法律援助的案子,一审和二审都是王德友办的,在接到案件之初,他就已经预感到这个案子被告人十有八九会被判死刑,但是对省高院的判决,他有些异议,所以早上他去领了本案的刑事判决书后,便来到了方轶的办公室,想请教下。
“方律师,被告人宁国义以杀害朱千红为目的而实施的爆炸行为,到底是构成故意
《律师本色》第596章 红颜祸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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