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四十年代的民国,新中国成立的前一年,被亲妈卖到了隔壁村里做童养媳,还没成年就生下了三个孩子……”
“后来三十八岁那年丈夫病逝,自己又在农作时摔伤了腰椎,干不了太重的体力活,被我公婆卖到了其他村里,四十多岁的年纪又嫁了第二次。”
“我二嫁的丈夫是个残废,比我大了十岁,用了全部的家当才娶了我,结婚的时候家里一贫如洗,连个像样的锅碗都没有,却还是很努力的一个人挣两个人的工分来养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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