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一套具体的基金执行方案,首先是针对牺牲烈士亲属,基金将对牺牲烈士的直系亲属,如:妻子、儿女、父母进行抚恤补助,每人每月均可按户口所在地政府统计的平均工资水平,领取同等补助,与低保参照的最低生活保障水平不同,实实在在的平均工资水平足够满足日常生活的所有开销,此项补助周期为十年,除此之外,儿女尚在读书的,由基金负责其一直到大学的学杂费;
针对伤残士兵,基金将按照当地平均工资水平给予伤残士兵同等薪资,同时完全参考政府制定的伤残等级以及对应的伤残补偿,政府每年补多少,基金就同样补多少,补助周期也为十年。
整个基金的执行标准定的很高,尤其是牺牲烈士亲属的补助,标准高出国家好几倍,不过李牧倒是觉得理应如此,人命无价,如果一名士兵为国捐躯,那给予他的亲属完善的保障也无可厚非,而且李牧制定好基金的执行方案之后,并非是指服务于基金成立之后因公牺牲、伤残的士兵,而是对过去五年内因公牺牲、伤残的士兵统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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